快报 > 中视传媒网 > 首页 |   加入收藏 
头条新闻 | 新闻快讯 | 广播视频 | 人物周刊 | 基层声音 | 名企专栏 | 魅力地方
滚动播报 | 特别关注 | 地方观察 | 媒体瞭望 | 经济与法 | 权益保护 | 财经资讯
快报 >   新生活快报 > 经济与法 > 正文
孙小果今天执行死刑前,会见的“近亲属”是谁?
文章来源:  作者:彬彬​  2020-2-20

孙小果今天执行死刑前,会见的“近亲属”是谁?

原创 法之彬彬 作者:彬彬


    经过多年调查、审核,终于迎来了孙小果的死刑。大疫当前,我们从未因为一个“死”字拍手称快,但是孙小果的死刑真是得到了一边倒的支持,甚至有网友在相关新闻里留言“愣着干嘛,鼓掌呀”。鉴于孙小果有伪造文件保外就医的历史,还有网友说:“直播下吧,别是替死鬼!”其实,从孙小果案发到现在,彬彬有法小程序上有不少相关问题,回过头再看一看,也许可以让大家对孙小果案有更多的了解。



1、孙小果今天执行死刑前,会见的“近亲属”是谁?

答:刑法中的近亲属包括父、母、兄弟、子女。也就是我们常说的“上下左右”。【虎喜红,北京市京师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】

2、孙小果今日被执行死刑,我国执行死刑的方式有哪些?什么情况下会被判死刑并立即执行?

答:1、我国执行死刑的方式有:枪决、注射。2、死刑立即执行一般是故意犯罪发生重大影响,手段极其残忍,社会影响极其恶劣,如杀人,抢劫,强奸等都有可能会执行死刑。【祁嘉绘,上海李东方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】

3、孙小果保护伞被查清,那些包庇犯罪的人会被如何惩处?

答:依法量刑。孙小果保护伞主要为司法人员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,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触犯了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。另外还涉及到滥用职权罪、徇私枉法罪、贪污罪,同时如果对孙小果犯罪事实知晓并共同参与过犯罪活动,还可能和孙小果的具体罪名一起被认定为共犯,数罪并罚。【黄启元,律师】

4、云南省高院原院长二十年前在孙小果案中徇私舞弊,怎么退休了还要被处分?

答:依据法律规定,公职人员应对自己的工作行为终身负责, 也就是说,这件事情做了,一辈子都需要为此负责,哪怕退休了,哪怕出国了,都需要承担责任。本案当事人徇私舞弊,已经触犯了法规,因此,应对承担责任。如果因为退休就可以把之前的事情一笔勾销,那么,会不会导致很多人在退休之前疯狂为自己谋私利呢?所以,法律的规定还是非常长远的。【李玥,北京理工大学法学硕士】

5、孙小果案法律缺位、公道缺席,谁是直接受害人?是不是当年被他伤害又知道他正在逍遥法外的受害人和亲属,他们能不能申诉,既然法律没有惩罚受害人,能不能赔钱?

答:不可以,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。管同学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

6、继父都因为孙小果案被判刑了,孙小果的亲生父亲为什么一点事都没有?

答:刑法处罚的是犯罪事实和行为,没有犯罪行为,谈何定罪量刑?且孙某亲生父亲已于2016年去世,就算亲生父亲犯罪,如果在审判期间去世的话,法院也会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。【施文华,北京市京师(上海)律所律师】

7、孙小果的妈妈、继父都犯了徇私枉法罪、徇私舞弊减刑罪,这两个罪看起来差不多,区别是什么?

答:主要是涉及到“减刑”环节。前者罪轻,后者罪重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四百零一条规定,徇私舞弊减刑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,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的行为。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,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,或者故意颠倒黑白作枉法裁判等。【施文华,北京市京师(上海)律所律师】

8、孙小果涉黑案二审宣判时,为什么强奸案没有宣判?

答:属于不公开审理案件。刑诉法183条规定:有关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,不公开审理。宣判有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方式。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,人民法院应当定期公开宣判。【施文华,北京市京师(上海)律所律师】

9、孙小果案二审宣判,孙小果团伙13人被判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,请问组织、领导、参加这三个词犯罪区别在哪里?

答:这里的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,是指倡导、发起、策划、安排、建立黑社会性质组织。

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,是指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处于领导地位,对该组织的活动进行策划、决策、指挥、协调。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,是指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,成为其成员,并参加其活动。组织和领导作用更大,很可能是主犯,参加的情节较轻,具体量刑还要看案件情节。【施文华,北京市京师(上海)律所律师】

10、孙小果的哥哥与案件本身无关,媒体公开他哥哥的名字难道不属于侵犯隐私吗?

答:媒体对新闻事件公开报道,在没有捏造事实,没有虚假陈述的前提下,对公民姓名的正确使用并不涉及侵犯姓名权。姓名权在我国民法总则当中规定的实际上是属于一种人格权利。姓名权和隐私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。公民享有姓名权,有权决定、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,禁止他人干涉、盗用、假冒。但不能禁止别人正确使用。严格讲,公民的姓名不完全属于个人隐私。正确使用公民的姓名,且不涉及诬告、诽谤等情形的情况下,此行为不涉及侵犯隐私权。【李想,北京盈科(武汉)律师事务所律师】

11、什么样的犯罪分子称得上“罪大恶极”?

答: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的再审判决,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就是像孙小果这样的犯罪分子:(1)犯罪手段极其残忍,(2)犯罪情节极其严重,(3)社会影响极其恶劣,(4)社会危害性极大,(5)主观恶性极深,(6)人身危险性极大。【陈悦悦,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】

12、为何将孙小果分开在不同法院审理?

答:首先对于旧案重启二审再审,是因为原案二审确有错误,故旧案适用二审程序审理,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。新案与旧案也具有相对独立性,无实质关联,适用一身程序有利于保障新案各被告人的上诉权。还可以确保案件公正审判。新案涉及的黑社会性质犯罪跟昆明当地多个单位、部门有关,为确保案件公正审判,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,能防止案件审理受到干扰。【施文华,北京市京师(上海)律所律师】

责任编辑:康桥


打印本页 转发 收藏 关闭 网民举报     
本站原创内容归本网版权所有,未经本站书面授权禁止使用  京ICP备11039553号-1